有些公司在聘人上較為嚴格、慎重,為全面了解候選人各方面的表現,會要求他們提供兩到三份推薦信。一些公司根據自己希望了解的情況,設計了統一格式的推薦信,連同求職申請表一同交給應征人,讓應征人自己找合適的人(以前的任課老師、系主任、原單位負責人等)填寫,再直接寄給公司,或填好后交還應征人,由應征人連同求職申請表一同呈交公司。 另一些公司不設計統一的推薦信表格,而由推薦人自行書寫。 不論何種方式,推薦信一般可含下列項目: 被推薦人姓名(Name of Applicant) 通訊地址(Mailing Address) 目前職業(Present Occupation) 雇主(Employer) 專業(Major) 推薦人姓名(Name of Reference) 推薦信應實事求是,真實可信。一味夸獎優點,只字不提缺點,只會使人懷疑、生厭。 求職推薦信的格式也可以簡單些。能事先探聽到對方公司閱信人或負責人(董事長、總經理、人事部或勞資部主任等)的姓名最好,將其姓名告知寫推薦信的人。這樣,信可以確保寄到該人士手中,不至于延誤、丟失。讀信人見到自己的大名寫在信中,會倍感親切。 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姓名,或無法斷定究竟哪一個人甚至哪幾個人會讀這封信,也可以統稱先生/女士(Dear Sir / Madam),或者稱“致有關人士”(To Whom It May Concern),這也是國際上流行的稱呼方法。